春节临近,合阳县公安局金水派出所不断加大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全员微信转发通告,全民宣传普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月4日,该所快速查处一起因庆祝”乔迁之喜”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4日,正在值班的民警听到城区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响声,随刻闻声即动、循声追踪,在某小区内发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邹某。据调查,家住合阳的邹某为庆祝乔迁之喜,在小区内燃放起烟花爆竹。民警对邹某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对现场进行清扫,同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渭南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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