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党(工)委(总支、支部),驻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文明单位创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文明创建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规范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县域文明程度。现将全县2018年申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0日前。
二、申报内容
市、县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机关)。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的,须填写申报表,并报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统一报送文明办。
2、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须提交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申请报告、申报信息登记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统一报送文明办。
3、申报信息登记表可从合阳文明网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规划并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各党(工)委年内至少重点推荐申报3个文明单位。
2、各党(工)委、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与文明办做好日常工作衔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规划、收集创建资料、落实创建措施,保证创建效果。
3、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创建成功县级先进集体的,要及时申报创建更高一级文明单位。城区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创建、对标创建”的原则,做好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申报创建工作,三年内实现城区县级文明单位全覆盖。各镇街要将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全部纳入文明村创建规划,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加强。
联系电话:0913-5524056。
合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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